办理出生证实公证
我国一般公民可能对出生公证这一内容比较目生,大家一般以为,出生就出生了,政府一般会给予出生证,为何还要公证?实在,跟着社会经济的发铺,老庶民涉及出国就学,移民等事项越来越多,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办理出生证实公证。
律师365网的编纂将借本文为大家解答相关题目。
一,办理出生公证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实的流动。
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进籍手续等,是出国职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
已在国外确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病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实。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分出具的出生情况证实。
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分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实,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实。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三,办理留意事项1,公证书中确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需当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实。
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
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
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实,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实。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实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正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实或出生证实为准,无上述证实,参照其他证实(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详细,地名应写全称。
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
假如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实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
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春秋,查清晰后应按真实春秋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确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
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
在国外出生的人,如需要此类证实的,应在当地有关机关取得出生证实。
办理出生证实公证的主要留意点已经在上文中列出,实在也不难题和复杂,只需要提供必要的手续文件,按步骤办理即可。
跟着当代政府机构等办公网络化,电子化的发铺,北,上,广等大城市已经开通了微信办理出生公证的途径。
办理职员不再需要反复前去办理地点,只需在线提交相关文件,终极前去取成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