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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离婚律师

    个人销售汽车给企业是否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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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销售汽车给企业是否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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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增值税,要交,销售,汽车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条例第十六条所列部门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八)项所称物品,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第八条第二款“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之划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但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等昭示不予免税的物品除外。

        因此,个人将其使用过的汽车销售给企业,仍旧应当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之划定,若个人销售之汽车的售价未超过原值,则仍旧可以免税;若超过原值,则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