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巡归审讯调解1起赡养纠纷案武汉离婚纠纷律师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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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早上,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到大悟县高店乡巡归审讯了1起赡养纠纷案。
现年77岁得原告余某状告儿子李某不绝赡养义务,哀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赡养费。
大悟法院为利便当事人诉讼,冒雨来到原被告住所地开庭,通过现场调解,原被告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李某系原告余某得独生子。
2001年,被告李某之父往世。
之后,原告余某即离家外出栖身,在此期间,被告李某夫妻2人及其亲朋挚友多次做原告余某得工作,原告余某果断不同意归家与被告1起糊口。
2009年,原告余某以被告李某不绝赡养义务为由,向大悟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原告余某撤归了起诉。
2010年3月2日,原告余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因此成讼。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通过法官,当地村民组织,旁听群众分别做原,被告得思惟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李某自愿每个月给付原告余某赡养费220元,每半年给付1次,即每年3月15日,9月15日以前各付1次。
来源: 中国法院网孝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