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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聊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数罪并罚的刑期如何确定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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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聊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数罪并罚的刑期如何确定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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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武汉离婚纠纷律师

    如果犯罪人员的犯罪行为不止一项,而是构成多种犯罪,那么,在判决时候,有时候就会使用数罪并罚的判决。而对于数罪并罚到底是什么,以及如何规定的,下面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数罪并罚原则,只是解决在对数罪实行并罚的时候应当遵循什么准则进行并罚的问题。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数罪实行并罚,是一个数罪并罚的适用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和第71条分别作了规定。

    1、普通数罪的并罚

    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由于我们已经对数罪并罚原则作了详尽的论述。因而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

    2、发现漏罪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再犯新罪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数罪并罚的刑期如何确定?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3、数罪并罚管制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数罪并罚的刑期如何确定的问题解答,综上所述,数罪并罚并非简单的刑期相加和来进行处罚,具体的还需要看当事人违法的具体情况。读者如果需要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本法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