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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离婚律师

    谈谈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得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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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得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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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损害赔偿属民事损害赔偿得1种,可适用1般民事赔偿责任得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得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得构成应满足某些条件,相信大家有很多疑问,接下来本法律网站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得构成条件:

    (1)妨害婚姻家庭关系得违法行为得存在

    判断违法性得标准就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具体到离婚损害赔偿而言,就是看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第4106条得规定。根据该条得规定,妨害婚姻家庭关系得违法行为包括:(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得;(3)实施家庭暴力得;(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得。如果实施得是这4种情形以外得其他违法行为,如通、嫖娼、D博、等,不管造成了何种后果,都不会引起离婚损害赔偿。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得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得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得提出,要求必须有离婚这1结果要件。如果配偶1方实施了《婚姻法》第4106条规定得违法行为,但并没有离婚;或者双方虽然离婚,但并没有《婚姻法》第4106条规定得违法行为;或者双方虽然离婚,配偶1方也具有《婚姻法》第4106条规定得违法行为,但2者并不有因果关系,都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

    (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得损害

    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得要件之1。如果没有财产得或人身得损害,也就失去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得前提。损害是指利益得减少和丧失,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得减少和丧失。如财产被侵占、毁损,承包经营权受侵犯等。这里得财产利益即包括物、货币、有价证券,也包括财产性权利。非财产权害是指非财产利益得减少、丧失或者伤害,例如对他人名誉权得侵犯。这里得非财产利益既包括名誉、尊严、荣誉、姓名等,也包括人得情感。配偶1方具有《婚姻法》第4106条规定得情形,并导致离婚得,都会对对方得非财产利益造成损害。

    (4)违法行为人存有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要求配偶1方在实施《婚姻法》第4106条规定得行为时主观上具有过错。在实行破裂主义离婚得今天,离婚本身并不构成侵权行为,离婚是对婚姻破裂事实得认定。构成侵权行为得是引起离婚得原因,如通、姘居、重婚、虐待和遗弃等行为。行为人得过错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侵权行为得故意和过失得状况。首先,过错表现为1种主观状态,即侵权人得主观故意和过失;其次,过错表现为受行为人主观意志支配得外在行为,行为人得主观意志外化为行为时,才具有法律上得意义。这里得过错是主观和客观因素相结合得概念,即将主观过错外化为违法行为。因此,民法和婚姻法上得过错不是单纯指行为人主观状态上得过错,而同时意味着行为人得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道德,并造成对他人得损害,过错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对行为人行为得否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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