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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离婚律师

    人身保护令的生效与撤回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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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护令的生效与撤回条件是什么

    * 来源 : * 作者 : 河间市离婚律师
    关键词: 河间市离婚律师

    人身保护令的生效与撤回条件是什么

    1.人身保护令的生效时间:在人身保护令被成功送达那天起便已经生效。

    2.人身保护令的执行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送给辖区内的公安部门的时候,应该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处地的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落实人身保护。假使因公安部门未履行义务,而导致申请人受到伤害的,申请人能够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依法追求公安部门的责任。
    被申请人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继续殴打、骚扰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为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视被申请人的行为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惩处。假使被申请人所做的侵害行为较为严重的话,则由公安部门对其进行处理,亦或是由受害人提请刑事自诉。人身保护令申请的撤回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系申请人的意思自治,依法可以申请撤回,但为防止被申请人胁迫等情形,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应审查其申请是否自愿,经审查,确属自愿、合法的,应予准许。

    但对于存在如下几种情形的,笔者认为对于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应驳回:

    (1)被申请人曾经有犯罪记录的;

    (2)被申请人时常做出家暴行为的;

    (3)由被申请人代为申请的;

    (4)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和逻辑不相吻合亦或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律师之家进行咨询,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