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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离婚律师

    河间市离婚律师——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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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间市离婚律师——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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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需要负责吗1、投资人的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在1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责的。但如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1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7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8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法人变更的债务谁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债务依然由公司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