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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以不受哪些收养前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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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以不受哪些收养前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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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以不受哪些收养前提的限制?对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属于对特殊主体的收养,合用收养法的放宽划定。《收养法》第8条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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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以不受哪些收养前提的限制?  对孤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属于对特殊主体的收养,合用收养法的放宽划定。

         《收养法》第8条第2款划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的限制。

         ”孤儿或残疾儿童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由于失往父母或者具有生理缺陷,特别需要社会的关怀和照顾,绝管国家专门成立了福利院收留抚养孤儿,残疾儿童以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但因为国家的财力有限,仍旧不能知足这部门儿童的需要。

         为了维护孤儿,残疾儿 童和弃婴的正当权益,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国家鼓励公民收养孤 儿,残疾儿童和弃婴,并对收养的前提合用放宽性划定,即收养人可以有子女,也可以同时收养多名孤儿,残疾儿童和弃婴。

         但是,有配偶者收养的,仍应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孤女或残疾女性的.仍须有40周岁以上的春秋差。